| 1. |
上帝賦予人工作的召命,去履行上帝給與人治理全地的託付。 |
| 2. |
上帝的意旨是透過工作使人得著生活需用、滿足和喜樂。 |
| 3. |
合乎上帝意旨的工作本身有其內在的價值,是神聖的,是基督徒屬靈事奉不可分割的一個重要部份。 |
| 4. |
在職的基督徒藉著工作見證和榮耀上帝的美善、公義、慈愛及信實。 |
| 5 |
在職基督徒是需要被牧養和堅立,以致有能力在急劇轉變的工作環境面對挑戰和工作壓力,持守耶穌基督的真理,傳講基督的福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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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6 |
在職基督徒獲得牧養後,在職場成為一股更新的動力,去創造更美善的工作素質、更富生命力的工作團隊和更公義的企業文化。 |
| 7 |
基督徒群體具有從信仰而來的力量,透過群體的屬靈生命,在職場中見證上帝的同在。並發揮基督徒群體道成肉身的本份。成為同事和服務對象的鼓勵和支持,有恩典有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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